一.选择考点注意事项
生成报名号后,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等不可修改,考生在选择过程中需慎重操作。如报名成功后,确实需更改,请先取消已填写志愿,重新填报。
注:(1)选择前请查看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以免选择错误导致不准考。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选择报考点的流程
①认真阅读网报公告,了解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②如有疑问,电话咨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报考点进行确认。
③在统考网报系统中,完成前面的步骤后,选择报考点所在省市,然后在下拉列表中选择报考点。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注:符合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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