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洛阳市教育局统筹考务、阅卷和录取工作。考生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我县普通高中按属地招生政策,在本县区域内招生,招生对象为新安县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社会考生。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统招、体育类招生计划面向全县考生统一录取;普通高中分配生计划按各初中应届学籍分配生资格人数均衡分配,在各初中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中录取。分配生资格认定按新教〔2018〕75号文件规定进行,即在初中阶段无事实留级、休学、复读,且在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前具备报名就读学校国网应届生学籍的在籍考生,否则为非分配生资格。
职业类指导性招生计划也按各初中考生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面向全县考生录取。
(二)志愿填报
我县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设三个批次,即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第一批: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考生可从中选报两个志愿,也可不填报。报考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体育生的,要确保第一志愿选报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
第二批:新安县第四高级中学(在新安职高办学)、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综合高中班)。考生可从中选报一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第三批:洛阳市博达学校(民办收费学校)。考生可填报,也可不填报。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所有考生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须填写自己的意见方可保存填报信息,调剂意见不影响录取结果。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各初中负责打印,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案。
(三)命题、考试和评卷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略)。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 A、B、C、D 四个等级呈现,等级划分比例为25%、35%、35%、5%,其中D等级(非不合格等级)不超过5%,等级划分范围与招生范围一致,成绩等级作为学生次年中招录取的参考依据。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播放,各考点要配备相关设备。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如下表:
2024年按照体育100分、实验操作30分、信息技术15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值。2024年中招成绩总分值为745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中招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阅卷结束后,于7月10日前将考生成绩及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高中招生平台。
(四)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录取顺序按志愿设置规则分批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被招生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不能再报考其它高中学校,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结合我县普通高中学位和招生计划数量,合理划定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进行录取,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语、数、英成绩的高低进行。
第一批学校的统招生录取按考生的第一志愿,在全县所有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满为止。
体育生录取按《新安县2024年高中体育实验班招生方案》进行。
分配生录取按分配生总计划的适当比例划线并降10分确定我县分配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时根据各初中分配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依次录取,若有完不成的分配生计划收回,在全县线上分配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依次补录,若有体育生空余计划,一并使用。
没有被第一批录取的考生,先按第二批再按第三批学校招生计划,分别在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达到我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仍未被录取的,可根据征求志愿进行补录,征求志愿信息将通过新安县政府官网教育专栏和“新安教育”微信公众号适时发布。
中招录取工作全省统一集中进行,根据工作安排,7月25日左右我县普通高中开始录取,8月3日-6日全省统一集中补录,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陆高中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五)相关政策
1.严格落实中招照顾政策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对所有申请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其资格经学校和县招生管理部门审查、相关管理部门协查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符合规定者,报考普通高中按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3)实施。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分值照顾,不得累计计算。要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考生切实享受到照顾政策,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照顾资格的现象发生。
2.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3.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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