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药兴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和初中施行一体化教育,小学毕业后可直升本校初中。我校以“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着眼于师生的健康发展”为办学理念,树立了“领导有涵养、教师有信仰、学生有素养”的办学精神。我们将怀揣着阳光的教育梦想和激情,砥砺前行,努力寻找药兴更美的诗和远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厅[2023]4号)和《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发〔2023〕16号精神,及《安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特制定药兴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 01招生对象
年龄满六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 02招生计划
药兴学校小学部:4个班,每班45人。共计180人。
药兴学校观音堂学部:2个班,每班45人。共计90人。
# 03招生范围
药兴学校小学部:药华大路以北,金融路以南,药市北大街以西。金融路以南,药兴路以北,药市北大街以东,药都北大街以西范围内学生可双选(药兴小学部和向阳小学)。
观音堂学部:招收观音堂村、杜庄村学生。
# 04报名时间
小学部(包括观音堂学部):
1.线上报名:7月15日,关注公众号“安国市药兴学校小学部 ”,进入“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药兴小学部和观音堂学部均在小学部公众号端口进行报名。)
2.线上审核:7月17日-18日,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会收到预录取通知书,家长可随时关注公众号进入报名入口查看审核结果。
3.线下审核:7月19日-20日,上午八点半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半到五点半。
线上报名准备资料
需要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监护人的姓名、电话、监护人工作情况、家庭住址(具体门牌号或某小区的某号楼某单元某室)户籍所在地等相关信息。上传证件材料要与线下资料一致。拍照上传的证明材料一定要端正、清晰可辨,而且只能是原件,否则无效。监护人要根据户籍、所在小区、房产情况按要求进入相应报名程序。
线下审核资料组档要求
线下审核报名时,适龄儿童的监护人须把需要查验的资料装入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原件,一个装复印件,两袋资料内容顺序要相对应,按以下顺序提前组档,并按要求填写档案目录。
具体材料目录如下:
1.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即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
2.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接种证原件、复印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房产证。2.住建部核发的购房合同,同时期的大额银行交易单据3.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登记证明,同时期的大额银行交易单据并附买卖合同和社区证明。提供以上三者之一。)
一年(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物业、水电暖缴费单据。)
4、外县市外来务工人员和经商人员子女,在入学报名时需持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监护人的务工合同或用工单位开具的证明、房屋租赁协议及所在社区开出的居住证明、经营许可证、户籍证明和学生的户籍证明(即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 05招生条件
依据《安国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
1、适龄儿童监护人名下必须有房产部门核发的房屋确权证明(即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与他人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非直系亲属或非法定监护人的,不享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
3、截至报名时,未交付使用楼盘小区、二手房交易不满一年的房产,不作为入学凭证。
4、一套房产六年内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的入学凭证。
5、二手房的须提供相关方面的交易证明材料(如:提供房管所证明、银行资金交易流水、转账证明等),双方私自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不作为入学凭证。一手房房本抵押在银行的需提交银行或房管所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外县市外来务工人员和经商人员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在入学报名时需持监护人的务工合同或用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经营许可证、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和学生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本市进城务工、经商的监护人员租赁的房屋不作为入学凭证。
7、我校不接收不能和法定监护人吃住在一起的、长期在小饭桌吃住的学生。审验后原件当即退回,复印件留存学校,以便入户核查使用。
8、我校将结合公安、住建等部门提供的户籍和住房信息对适龄儿童家长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核查。
招生工作督察小组
凡伪造、使用虚假证明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学校不但取消新生入学资格,而且将依据违规违法情况,将相关监护人的信息提交有关公安部门和上级纪检部门。因伪造不实信息影响学生报名入学的,后果自负。
为了平等、公开、公正的招收适龄儿童入学,确保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信访接待室:办公楼二楼214室
教体局特设立举报电话:3519703
学校举报电话:0312-8731535 13833249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