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源地申贷指南
(一)贷款对象: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生(含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
(二)贷款金额:本、专科(高职)不超过12000元/生/年,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生/年。
(三)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用途: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五)贷款条件
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父母、法定监护人或亲属,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需在18~60周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
(六)所需材料
1.大学新生:A.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B.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C.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2.在校生:A.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B.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导出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C.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特别提醒: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及时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就读高校录入回执,高校未录入回执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