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芜湖市镜湖区2023年春季第二批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各位申报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镜湖区教育局2023年春季第二批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通过人员在8月7日—8月8日(每日9:00—11:30;15: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镜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八楼810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得代领。
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者,请于每周五到镜湖区教育局领取,来前请电话联系(05533902611)
附件:春季第二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单.xls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