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中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2、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3、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过去的6%和4%一律调整为3%,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4、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2%、3%、4%或6%。
5、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