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和平原则,明朝建立后,积极恢复和调整因战争而受到影响的对外关系。在外交理念上,明朝十分注重发扬传统儒家文化与仁义思想,纠正了前朝元朝征战不断、威服天下的对外政策所带来的紧张外交关系;在外交实践上。
2、奉行“以德睦邻和谐周边”的睦邻友好外交政策、“厚往薄来”的外贸政策和“一视同仁”的民族平等政策,积极构筑“相安于无事”并“永享太平之福”的和平共处外交关系。
3、在制度化处理对外关系上,设立了完善的对外工作机构,设主客司“分掌诸藩朝贡接待给赐之事”,设行人司“专捧节、奉使之事”,设市舶司“掌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设鸿胪寺“掌管朝会与宾客等仪礼之事”,同时,设有四夷馆为专门的翻译机构,还设有会同馆专门接待朝贡人员住宿的驿馆并成为开市贸易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