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旅行社补贴政策
1、旅行社创新开发推出济宁新的旅游主题线路,且组织招徕市外游客300人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2、市外旅行社组织或本市旅行社地接国内游客来我市旅游,游览“济宁旅游联票主题线路”全年总人数达100人以上(含100人)2000人以下的,根据游客人数按每人20元对旅行社进行奖励;2000人以上(含2000人)的,根据游客人数按每人25元对旅行社进行奖励。对组织或地接国内游客游览“济宁旅游联票主题线路” 全年总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前三名旅行社,再给予5万—10万元的特别贡献奖励。
3、旅行社外联入境游客来我市旅游,全年总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根据过夜游客人数按每人每晚15元对旅行社进行奖励,一日游根据游客人数按每人10元对旅行社进行奖励。
4、当年被新评定为5A级、4A级、3A级的市内旅行社,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5、当年被评定为省级“智慧旅行社”的市内旅行社,一次性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