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奖项设置
1、“最上镜刘三姐”一名;
2、“最受传播媒介欢迎刘三姐”一名;
3、“最有才艺刘三姐”一名;
4、“国际亲善刘三姐”一名;
获奖者将获得活动证书及每人3000元的奖金,并有机会参加今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外宣传推广活动。
大赛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应注明姓名行业以及理由等信息,视频内容具有创意,能体现刘三姐精神,作品内容要求拍摄地点为桂林。
2、入围初选的作品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每人每天限投3票,参与者不得违规刷票,如有违规,主办方有权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3、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最终解释权归活动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