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1.华乐苑A1栋。
2.愉景雅苑绿意居D座。
3.南贤大街45号。
4.恒信路201、203号。
5.柏蕙花园B栋。
6.下渡中约横一巷5号。
7.下渡东约一巷1、10号,二巷9、10号。
8.新港西路214号大院10栋、11栋。
9.滨江东路宜利街4号(海琴湾B座)。
10.新港西路206号大院1栋2梯及306房、11栋、13栋、25栋、26栋。
11.客村西南约五巷7号。
12.客村南约三巷2号、4号,四巷1—5号,五巷1—6号,五横巷2号。
13.客村北约六巷1—7号(单门牌),北约七巷1—4号,大街1号之一、24、26、28号。
14.赤岗东路339号。
15.赤岗西路横一街26号。
16.夏沙巷16、20、22、26号。
17.赤岗二街1号大院16栋。
18.赤岗三街6号。
19.珠江帝景华苑阅庭街3号。
20.江丽东街13号丽泉轩。
21.东庆街27号。
22.新港中路354号大院29栋3梯。
二、新港街道
1.康怡苑9、10栋。
2.富力千禧花园S5、S10栋。
3.顺景雅苑18栋。
4.立新街22号。
5.新凤凰东闸外10号。
6.攀桂街31、33号楼。
7.新港西路143号。
8.新港西路156号3、4、11、13栋。
9.新港西路166号。
三、江南中街道
1.安和巷54号。
2.杏园大街42号。
3.万寿一巷23、38号。
四、凤阳街道
1.瑞康路95、103、107、135号。
2.星御翠园。
3.泰沙路66号。
4.五村兴隆新街三巷3号。
5.金紫里大街6号。
6.金紫里水边街二巷4号及之一。
7.迎祥大街北二巷7号。
8.迎祥南三巷7号。
9.泰宁前街20号。
10.泰宁前街四巷13、14号,六巷6、15号,八巷17号,七巷23号。
11.泰宁大街10、14、28号。
12.泰宁大街一巷14号。
13.泰宁大街二巷6号。
14.泰宁大街三巷2、14、16、17号。
15.泰宁大街四巷3、8、11号及之一、12—14、19号。
16.泰宁大街五巷14、22、23号。
17.泰宁大街六巷14、15号。
18.泰宁大街八巷7、17、19、22号。
19.泰宁大街九巷21号。
20.泰宁大街十巷横一巷12号。
21.泰宁大街十一巷22号。
22.泰宁大街十三巷10、19号。
23.泰宁大街十五巷1号之一。
24.泰宁后街一巷1、3、4、7—9号。
25.泰宁后街二巷1、9、14号。
26.泰宁后街三巷14号。
27.泰宁后街四巷1、3号。
28.泰宁后街五巷14号。
29.泰宁后街六巷1、5号。
30.泰宁后街七巷3、6、7号。
31.泰宁后街八巷8、15号。
32.泰宁后街十巷4号。
33.泰宁后街十二巷10、18号。
五、琶洲街道
1.新港东路209号4楼。
2.东围街12号。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