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护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满足信教群众合理必要的宗教生活需求,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宗教活动场所运营秩序,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开放“六必须”
1.必须制定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恢复开放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必须建立由场所主要负责人、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教职人员、义工、服务人员等组成的专门疫情防控队伍,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清楚;
3.场所内集中开展宗教活动的殿、堂必须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如需使用空调等通风系统,具体参考《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夏季空调通用系统使用指南》执行;
4.场所内消毒消杀标准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且有专人负责清洁和卫生管理工作;
5.标示场所防控要求的公告公示必须明晰醒目;
6.口罩、体温计、消毒剂、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和用品必须储备充足,且设有(临时)隔离区,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隔离。
二、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五严格”
1.严格控制人流数量。实行实名预约制,预约时应明确进入场所具体时间段,可采用线上、电话和扫码等非接触方式预约。根据场所规模限制人流,场所内人数不得超过场所总容纳量的30%,瞬时人流量以开放区域人均保持1米以上计算。
2.严格场所进出口区域管理。人流量百人以上的场所,要实现进出口通道分开,减少人流交叉接触。入口处应设置等候区,进入场所人员必须做到“四要”,即要科学佩戴口罩、要核对预约信息,要接受体温检测,要出示“健康码”。境外入境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佩戴口罩、无预约、体温高于37.3度、核酸检测呈阳性、持健康码“红码”或“橙码”者不得入内。同时对持“红码”人员就地隔离,并通知辖区防控指挥部妥善处置。劝阻老年人、严重慢性病患者、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参加集体宗教活动。
3.严格宗教活动主区域管理。开展宗教活动时,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堂区、大殿等宗教活动区域要保持空气畅通新鲜,坚持每天2次通风换气,每次20-30分钟;必须使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并每周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毒。每次宗教活动后,要对场地进行全面消杀,特别是公用宗教设施、用品等高触摸物品要做重点消杀,不适合消杀的物品尽量不摆放。
4.严格卫生间区域管理。保持卫生间空气流通、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污物积累;安排专门人员随时对卫生间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严格垃圾区域管理。在宗教活动场所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桶)清洁,做到周围无散落、无超时超量堆放;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三、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四暂缓”
1.暂缓举办大型宗教活动;
2.暂缓开展各类讲座、培训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3.暂缓开放场所内非必要开放的区域,尤其是通风不畅、空间狭小的区域;
4.暂缓开放无法具备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含聚会点)。
四、集体宗教活动“三减少”
1.减少非必要的集体宗教活动;
2.减少参加集体宗教活动的人员;
3.减少集体宗教活动的时间。
请各区按照本防控指南,结合本区实际,做好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有序逐步恢复开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