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 马拉松
1、名次奖:男女前三名以枪声成绩为准,第四名至第八名以净成绩为准。选手分别获得如下表所列的奖金,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2.破中国籍运动员赛会纪录奖(枪声成绩,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男子:2:18:54以内(不含2:18:54),奖励30,000人民币;
女子:2:40:17以内(不含2:40:17),奖励30,000人民币。
(二) 半程马拉松
1、名次奖:半程马拉松男、女第一至八名(按净计时成绩)选手分别获得如下表所列的奖金,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三) 迷你马拉松
迷你马拉松项目不设名次奖,完赛选手可自行在官网下载打印纪念证书。
(四) 其他
1、比赛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赛事官网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期为10天,在此期间选手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请联系赛事组委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如果发现参赛选手比赛中作弊者,取消该名次,后面名次不递增。
2、现场不发放奖金,在公示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接受兴奋剂检测的获奖参赛选手奖金须在检测结果出来无异后发放。上述所有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收代缴。
3. 车辆奖品获得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车辆购置手续,获奖者不得转让销售奖品,车辆需记入本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