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为准。
二、禁止通行具体时间安排劳动节假期:2021年4月30日0时至5月5日24时。
三、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次氯酸钠的运输车辆,运送市政污水处理三氯化铁的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的运输车辆以及为发电厂发电生产运送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为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应急航空救援油料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四、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