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万人游甘孜消费券金额
1、为台州游客提供500元/人的纸质消费券;
2、按照符合活动对象的游客数量,奖励组团旅行社100元/人次。
消费券申请
消费券申请执行一团一申报,旅游团到达甘孜前两天,将符合活动对象游客的印证材料(身份证或在路桥辖区单位工作证明或在商会会员企业工作证明等)扫描电子版发甘孜县文旅局旅游股审核,在旅行团到达甘孜县后第一时间发放消费券和伴手礼。
(联系人:邓菲,联系电话:0836-7523747或17311606523)
消费券使用
1、可在甘孜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协作单位消费,用于餐饮、文娱活动、特色产品等;
2、以盖有活动专用章为真实有效。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套现,如有丢失,不挂失补办,行程结束消费券失效。
组团奖补申请
组团社为台州市注册或在台州有经营场所,合法正常经营的旅行社,按照符合活动对象的游客数量,在甘孜县范围内住2晩及以上奖励旅行社100元/人次。
旅行结束后15日内填写“旅行社组团赴甘孜旅游奖补资金申报表”“甘孜旅游奖补资金确认单”,向甘孜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递交纸质版资料和扫描电子版资料。
印证资料为:
符合条件游客的印证材料(身份证或在路桥区工作证明或在商会会员企业工作证明等);
旅行社资质合法印证材料(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年审等);
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电子行程单;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游团队名单表及保险单。所有印证材料加盖旅行社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