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计划
1.第一轮:4 月30日10点和20点投放消费券总金额的50%(625 万元)。惠民券有效期:5 月1日至5月7日。
2.第二轮:剩余 40%消费券(500 万元)以及第一轮逾期消费券未使用部分,分3批投放(5月8日、5月15 日、5月22日发放)。每批消费券自发放当日起 7 日内有效。
3.第三轮:剩余10%消费券(125万元)及第二轮逾期消费券未使用部分,5月29日投放。消费券有效期:5月29日至6月7日。
领取规则
消费券在投放日限时限额发放,每人每轮(批)可领取100 元、50 元、30元消费券各一张,领完为止。
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30 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5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100 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每次消费只使用一张消费券。
2.中国银联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持有者的消费习惯、所处位置等信息,向用户推荐适宜的消费项目和商家。
3.用户在中心城区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4.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5.消费券有效期7天,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6.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7.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