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清明节道路管制通知 2023年武汉清明节道路管制通知公告

旅游攻略2023-03-29 12:24:17未知

2023年武汉清明节道路管制通知 2023年武汉清明节道路管制通知公告

  为保障2023年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汉阳区扁担山公墓周边道路

  2023年3月25日、26日、4月1日、2日、5日、8日、9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汉阳大道(燎原路至孟家铺地铁站)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

  (二)仙女山路地面层(锅顶山天桥至龙阳湖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

  (三)花园湾路(玫瑰街至汉阳大道)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

  二、东湖高新区九峰山革命公墓等周边道路

  2023年3月25日、26日、4月1日、2日、5日、8日、9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森林大道(青王路至光谷四路)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二)青王路(落雁立交至珞喻东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青王路石门峰路口实行交通管制,自东向西单向通行。

  (三)光谷四路(森林大道至玉合巷)、森林大道(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立交)禁止机动车停放。

  (四)流芳陵园实行高新二路进、高新大道出单向通行。

  (五)孝恩园X004县道(楚风路至中华大道)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六)九峰寿安陵园实行由森林大道枫林路口进、由九峰一路书画路及森林大道动物园路口出单向通行;书画路、书博东路、堤顶路按照西出东进单向通行:书画路(九峰一路至堤顶路)北向南单向通行、书博东路(九峰一路至堤顶路)南向北单向通行、堤顶路(书博东路至书画路)东向西单向通行。

  三、东西湖区睡虎山陵园等周边道路

  2023年3月25日、26日、4月1日、2日、3日、4日、5日、6日、7日、8日、9日,每日7:00至16: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睡虎山路、睡虎山侧路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南向北通行(警用车辆、救护车辆、消防车辆、持证车辆除外);在柏泉路睡虎山路口(原睡虎山三叉路口)实行管制,前往睡虎山陵园的机动车一律由柏泉路、睡虎山侧路进入陵园。

  (二)柏泉路(临空港大道至银柏路)、柏泉路(银柏路至睡虎山路)视情管制,削减车流;即临空港大道柏泉路口、银柏路柏泉路口等路口视情管制。

  (三)茶厂小路(柏泉路至睡虎山路),禁止车辆通行(公交车除外)。

  (四)茅庙集东正街禁止车辆驶入(原居民除外);茅庙集区域所有支路(茅庙集街东一巷、茅庙集街东二巷、茅庙集街东三巷、茅庙集街东四巷、大黄湾路、东正街等)及无名小路,禁止车辆驶入柏泉路;车辆一律由东正街至东柏路驶出。

  (五)柏泉路、睡虎山西路、睡虎山侧路等墓区周边道路禁止载货汽车、教练车通行。

  (六)睡虎山区域所有道路(柏泉路、睡虎山侧路、睡虎山西路、睡虎山路及其他支路)禁止车辆停放。

  (七)白汊湖陵园区域道路(白汊路、汉江堤等)、荷包湖公墓进出通道、辛安渡陵园区域道路(张辛路、集汉路、古渡路、汉宜路等)、南山陵园(东柏路、东采路等)禁止车辆停放,并视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四、江夏区幸福山公墓等周边道路

  2023年4月1日、2日、3日、4日、5日,每日7:00至12: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天子山大道(101省道-沪渝高速公路桥南侧桥头)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二)天子山大道(庙山大道-101省道)设为临时停车区,并在天子山大道与101省道交汇路口安排免费公交摆渡点。

  (三)花宁线李三捡湾猪场三叉路口:封闭东侧路口,禁止机动车进入幸福山公墓园区。

  (四)花宁线幸福水库入口:路段施工,机动车及行人无法通行,设置提示标志。

  (五)101省道(花宁线-庙山大道)、天子山大道(101省道-沪渝高速公路桥)禁止车辆停放。

  五、新洲区万福净土陵园等周边道路

  2023年4月1日、2日、5日、8日、9日,每日7:00至12:00,在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万福净土陵园:柴泊大道(尤加石化加油站以东)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二)潘庙陵园:陵园村道实行北口进、南口出单向通行。

  (三)九龙宫陵园:金发大道(平江大道至余泊大道)禁止大中型货车通行。

  六、其它道路

  2023年4月1日、2日、5日、8日、9日,每日6:00至12:00,岱黄高速和江岸区谌家矶大道、堤边路、汉黄路、塔子湖东路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七、通行交通管理措施区域的车辆、行人,应按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它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八、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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