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墙的南门北口游客服务中心可以寄存行李。
寄存时间
景区营业时间均可
行李存放条例
(1)西安城墙对存放在游客服务中心内超过三天的所有物品概不负责,若物主暂存物品超过3天后仍不提取代存物品,西安城墙景区有权不通知物主而作出其认为适当之任何处置该物品,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西安城墙不接受代存具有危险性、辐射性、易爆性物品和违禁品。
(3)此行李代存收据所示之物需承担代存物品因火灾、水灾、盗窃或任何原因所构成的破坏或遗失,并同意无论在履行合约或认为的疏忽而导致全部或部分物品的遗失,景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景区有权交代代存行李物品给予持有行李代存收据之任何人,而无需确认持收据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