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3日南澳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严禁参加非法海上旅游活动的通告》:
为保障游客朋友的安全,现特通告如下:
目前我县所有船舶(飞艇)均不具备载客出海资质,各类“海上游”、“岛屿游”、“海钓”、“浮潜”均属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不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是我县重点查处打击对象。
我县严禁任何从事或参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的行为,请游客朋友务必以安全为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轻信任何渠道发布的招揽广告信息,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若因擅自参加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而造成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损失及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游客个人承担。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