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2022年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全面扎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通令如下: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压实四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
二、坚持每店一岗、每人必查、每车必检。各企业、公司、工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餐饮、快递点、门店等经营主体单位,安排专人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出人员、车辆落实三码联查(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码、行程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疫措施。发现红码、黄码或有百色等涉疫地区行程轨迹的人员立即就地管控,并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或县疫情指挥部汇报;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扣或吊销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疫情指挥部举报电话:
5215765,
18776094073,
18376108424,
18376806301,
18878960464,
18376124692。
上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