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关于对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进行调整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那坡县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那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4月6日24时起,对那坡县部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3个
(一)平孟镇平孟街183号(街头便利店)至201号民房居民区。
(二)平孟镇孟达村坡别屯9号、11号、12号、15号、18号和30号民房区域。
(三)百省乡那布村水头屯2号、7号、8号、9号、10号、23号、24号、25号、26号民房区域。
二、管控区2个
(一)平孟镇北起孟达村孟达屯,南至平孟街尾主干道两边和平孟街区域(除封控区一、二外)。
(二)百省乡那布村水头屯区域(除封控区三外)。
三、防范区2个
(一)平孟镇北起孟达村孟达屯,南至平孟街尾的孟达村和平孟村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区域。
(二)百省乡那布村白埃屯、红埃屯、百松屯区域。
四、管理措施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理措施。
(二)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理措施。
(三)防范区。实行“ 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理措施。
特此通告。
那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