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关于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与防范区管理的通告(第52号)

社会热点2022-05-17 22:16:22未知

花都区关于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与防范区管理的通告(第52号)

  花都区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部分封控区、管控区与防范区管理的通告(第52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10日12时起,解除对部分封控区、管控区与防范区的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狮岭镇金碧御水山庄E4栋、E5栋、E6栋、E7栋、E8栋、山林四巷1-30号;花东镇联安村下东庄庄面街3号、4号、5号,下东庄一巷1-1号、1-2号、3-1号、3-2号、3-3号;九一村米坳4巷9号、6巷7号。以上区域解除封控区管理措施。

  二、狮岭镇金碧御水山庄风铃二街、御水路、山林四巷以南,环湖路、环湖街以北,御水路以东,小区东侧围墙以西区域(封控区除外);花东镇联安村14队、15队部分区域(封控区除外);花东镇九一村艺朵花主题美宿(广州白云机场店)所在楼栋,华海商务酒店所在楼栋,桂远路以南、广州市吉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在楼栋以北、飞粤大道以东、凤安路南一街以西区域(封控区除外);九一村米坳1巷至8巷、15巷、16巷(封控区除外)。以上区域解除管控区管理措施。

  三、狮岭镇金碧御水山庄全域(封控区、管控区除外),花东镇联安村元岗大街以南片区(封控区、管控区除外),花东镇九一村凤安北街以南、凤安南街以北、飞粤大道以东、凤祥路以西区域(封控区、管控区除外),九一村3社、4社,三凤村一队23巷至28巷(封控区、管控区除外),以上区域解除防范区管理措施。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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