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房既交证什么时候开始?
答:2021年4月9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活动,即商品房交付购房人的同时,购房人即可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4月9日起,凡有意愿开展“交房即交证”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业务协同,开展相关工作。
小贴士:
3月31日起,天津新发生的不动产登记全部实现证书电子化。
天津不动产电子证照是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不动产 权证书》(C0203-2020)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府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不动产登记证明》(C0204-2020)的统一标准,依托我市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和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贯通和应用对接,在登记事项完成审批后,不动产登记系统即将数据即时推送至电子证照系统进而实时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电子证照。
今后,在全市各个政务服务领域不动产电子证照可实现完全替代纸质证书。不动产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核验有效的不动产电子证照可以在房屋交易、抵押融资、子女入学、企业开办等方面使用,极大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