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活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全市开展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活动,即商品房交付购房人的同时购房人即可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通知提到,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和最急、最盼的问题,天津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开展我市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活动,即商品房交付购房人的同时,购房人即可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根据该通知,凡有意愿开展“交房即交证”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业务协同,开展相关工作。在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服务”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合作,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在开发商端的“一站式服务,不见面办理”。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