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外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刘某某在赫山区有活动轨迹。张某某、刘某某现已集中隔离,截至目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密切接触者张某某、刘某某在赫山区的活动轨迹如下:
5月12日
12:05,张某某、刘某某自驾车辆从醴陵出发途经邵阳前往益阳。
15:25,张某某、刘某某到达高速公路益阳金盆山收费站出口,接受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站提供的相关健康服务后,张某某、刘某某自驾车辆回家。
16:01,张某某、刘某某回到赫山区教育路同心苑小区,将车停在1、2楼栋之间后,步行上楼回到2栋1单元6楼家中(步梯房)。
17:25,刘某某从家中出发,步行前往小区门口附近唐天明蔬菜店买菜,微信付款后,步行返回家中,之后未再外出,亦无人员来访。
5月13日
07:14,刘某某从家中出发,步行前往小区门口附近唐天明蔬菜店买菜,微信付款后,步行返回家中。
12:50,张某某、刘某某从家中出发,步行前往卧龙港红中麻将馆(卧龙港小区外)。
13:00,张某某、刘某某到达卧龙港红中麻将馆,张某某与另外3人打麻将。刘某某进屋约1分钟后离开,步行返回家中。
16:20,张某某离开红中麻将馆,步行返回家中。
17:30,张某某、刘某某在家中吃晚饭。
18:07,张某某、刘某某从家中出发,沿教育路、益阳大道步行,途经海洋城广场外、万达广场外(未进入海洋城和万达商场内部),18:55前往卧龙港红中麻将馆。
19:20,张某某、刘某某到达卧龙港红中麻将馆,之后,到卧龙港小区10栋一车库用房所开棋牌室(无店名招牌),刘某某与另外3人打牌。19:30,张某某离开,步行返回家中。
24:00,刘某某离开棋牌室,步行返回家中。
5月14日
08:42,张某某、刘某某从家中出发,在所住小区自驾车辆前往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
08:56,张某某、刘某某到达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张某某独自下车做核酸检测。
09:15,张某某、刘某某从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出发,自驾车辆回到所住小区,将车停在1、2楼栋之间后,步行回到家中。
12:42,张某某、刘某某在家吃完中餐后,从家中出发,步行前往卧龙港红中麻将馆。
13:00,张某某、刘某某到达卧龙港红中麻将馆,之后,刘某某在卧龙港红中麻将馆打麻将、张某某到卧龙港小区10栋一车库用房所开棋牌室(无店名招牌)打麻将。
16:30,张某某、刘某某接到外地疾控中心电话后停止打牌,离开麻将馆(棋牌室),步行返回家中。
16:45,刘某某自驾车辆前往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
17:02,刘某某到达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做核酸检测。
17:16,刘某某从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自驾车辆离开,17:26到达唐天明蔬菜店买菜,微信付款后,自驾车辆回到所住小区,将车停在1、2楼栋之间后,步行上楼回到家中,之后未再外出,亦无人员来访。
21:24,张某某、刘某某被闭环转运至定点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月15日
张某某、刘某某在定点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在上述时间段内与张某某、刘某某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益阳市赫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电话:0737-4118181),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拒不报告或不配合、影响疫情防控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持续关注自己的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落实公共场所测温扫码查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益阳市赫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