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离沪入(返)富人员排查管控的告知书
当前上海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疫情扩散和外溢风险仍然存在。4月15日上午,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对符合离沪条件且要求返乡的,资助其返回家乡”的消息,我县防控疫情输入的压力随之加大。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主动报备信息。有亲友在沪的干部群众,要主动向当地村(社区、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引导在沪亲友尽量留在原地接受管理,非必要不入(返)富。确需离沪入(返)富的人员,必须在出发前48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在即将到富前2小时再次向村(社区、单位)报告,由村(社区、单位)第一时间将报备、报告情况逐级报乡(镇)、县疫情指挥部。对不主动报备报告、故意隐瞒行程等不配合防疫相关规定、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确保行程安全。确需离沪入(返)富的人员,要合理选择出行方式,简化行程,尽量减少转乘交通工具,避免途中逗留游玩,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返程途中加强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确保点对点返富。
三、严格管控措施。确需离沪入(返)富的人员,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指挥部落实管控措施。凡近14天内有上海旅居史入(返)富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7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隔离期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加强卡点排查。全县交通管控卡点各责任单位、一线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卡点查验工作规范和流程,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对途经卡点的离沪入(返)富人员,按要求严格进行信息登记并采取就地临时管控措施,立即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
五、相互提醒监督。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动员身边亲人、朋友如实报备报告在沪亲友信息,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构筑群防群控严密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