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减轻群众负担,5月9日,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决定进一步降低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1、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每人份19元,多人混合检测最高限价统一调整为每人份3.2元。上述价格为政府指导价格,上浮为零,下浮不限。
2、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5合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合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20合1)合并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多人混检)。
3、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不得向被检测人收取诊察费。同时,应在显著位置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公示,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1日零时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