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旅客在2021年8月4日0时前已购买乘机日期在8月4日至8月31日的国内机票,自8月4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可以免费退票,航空公司及其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费用;8月4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多家航司发布涉重庆、巫山、万州航线客票退票政策
7月30日,中国南方航空、西部航空相继发布了涉重庆、巫山、万州航线客票的特殊处理通知。
四川航空
一、适用航班客票范围
凡在2021年7月29日(含)前购买876票证(包括里程兑免客票),行程涉及重庆或张家界进出港的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含)至2021年8月12日(含)的客票。
二、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1.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的客票(包含已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或NOSHOW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
2.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含)至8月12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符合上述适用航班的客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变更的),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9月13日(含)前的相同物理舱位服务等级、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1日
南方航空
西部航空
山东航空
海南航空
中国国际航空
华夏航空
首都航空
九元航空
金鹏航空
东方航空
天津航空
福州航空
祥鹏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