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我市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人社规〔2020〕2号)、《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进一步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通知》(宁人社〔2020〕9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南京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帮助职工尽快适应岗位,助力企业稳岗保产和社会安全稳定。
此次补贴申领全程网办采用“不见面”方式受理。
补贴对象:
对象: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1个月以上的在宁参保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经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中各类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并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
补贴标准:
标准:3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