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宁(溧水)征安补公告〔2020〕22号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民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卧龙溪岸二期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和范围
依据《关于卧龙溪岸二期安置房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溧审批投许[2019]212号),本地块拟用于卧龙溪岸二期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于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民社区东韩组和奋塘组,联民路以西,规划路以北。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溧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民社区土地9.3406公顷,其中农用地9.311公顷(其中耕地3.834公顷)、建设用地0.029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区一级区片,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按照溧人社[2019](38号)文件执行。
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一)区片价补偿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 征地面积 (公顷) | 所属区片 | 区片价补偿费标准 (万元/公顷) | 区片价补偿费总额(万元) | |
联民社区东韩组 | 9.2704 | 一级 | 180 | 1668.672 | |
联民社区奋塘组 | 0.0702 | 一级 | 180 | 12.636 | |
说明 | 区片价补偿费用的支付和使用,按照《溧水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16〕112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
(二)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
1.进入社会保障的人员情况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 本次征地应安置人数 | 备注 |
联民社区东韩组 | 119人 | 依据溧政发〔2011〕64号文件规定,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产生符合纳入社会保障条件的农业人员名单。 |
联民社区奋塘组 | 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