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安全有序解除“一老一小”服务机构封闭管理的通知》明确“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所在县(市、区)7天内社会面无新增本土病例的,可解除封闭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5月19日起,全县“一老一小”服务机构解除封闭管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预约探访
老年人家属经预约可以探视老年人,控制人员数量。家属进入养老院,需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体温、亮绿码、查行程、全程戴口罩等。养老机构要设置探视室,按指定路线引导家属探视,并每天对探视室进行消毒。
2、在院人员可有限度外出
在院老人、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外出时应严格办理相关手续,承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返院时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报告外出路线。工作人员、14天内外出过的老年人应严格落实2天一次的核酸检测,其他在院老人每两天按不少于20%比例进行抽检。
3、加强院内管理
继续实施分楼分层管理,院内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要谢绝外来人员入院组织活动,严格控制各类参观考察以及志愿服务等活动。承接养老机构民生实事项目的工作人员,应继续实施相对隔离管理。
4、恢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正常开放,但要控制人数,减少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测体温、亮绿码、查行程。老年食堂打饭要保持间隔、错时进行,减少堂食。
5、提高疫苗接种率
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快推进在院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