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关于离河人员管控措施的提示
根据当前河口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严防风险外溢,现就离河人员管控措施提示如下:
一、县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河。因特殊情况需离河的人员,县城区内需经社区片长同意,其他区域人员需经所在社区(村)同意。
二、离河人员严格按照5月16日发布的《河口县关于严格人员流动管控的通告》规定执行,同时要按照6月8日发布的《关于对离河、入河及县内流动人员进行线上报备的提示》做好线上报备。
三、离河人员在离河前,应提前掌握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并电话联系目的地同意接收后,方可前往。外出期间认真落实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及相关要求。
四、全县各执勤卡点严格对离河人员进行查验,符合离河规定后方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