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基准:(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图源:江苏省人社厅)
拓展内容:
各地要建立培训成本和鉴定成本调查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补贴标准,可根据省定基准上下浮动,最多不超过30%,不得高于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的收费标准。各地对补贴目录内培训成本较低、培训时间较短的培训项目,可根据实际下浮其初级工、中级工补贴标准;对纳入当地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职业(工种)或重点产业培训的培训项目,培训成本较高、培训时间较长、就业成效明显的培训项目,可适当上浮补贴标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