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关于调整入(返)玉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所有自省外、省内25个边境县(市)及省内近14天内有疫情的县(市、区)入(返)玉人员,须在入(返)玉前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
二、对近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包括以县为单位14天内报告本土感染者10例及以上,未对外发布风险等级的地区)、健康码为“红码”入(返)玉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近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包括以县为单位14天内有本土疫情,未对外发布风险等级的地区)、健康码为“黄码”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对14天内行程卡带“*”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实行核酸加抗原落地检测,抗原检测阴性后放行。对14天内行程卡带“*”且来自有外溢风险或已发生外溢地区入(返)玉人员,按照“一人一策”原则,由当地指挥部进行评估后,可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五、所有低风险地区人员入(返)玉及省内低风险地区人员流动,不再查验核酸阴性报告,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测。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发布时间:6月17日
发布来源:云南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