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受台风“圆规”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我市风力逐渐增大,中山市气象台于2021年10月11日20时19分将台风预警信号升级为蓝色,依据《中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规定,市三防决定于11日21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一、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重大天气情况通告》(2021年第21期)《中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做好防御近期热带气旋及强降雨工作的通知》(中防指〔2021〕51号)等文件和省市会议要求,鉴于秋台变化多具有不确定性、风雨浪影响大、影响持续时间长,要充分认识当前复杂严峻形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立足最不利情况,切实做好防风各项工作。
二、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不得同时离开所辖区域,要落实足够干部在岗备勤;要加强海上交通作业及海滨旅游的安全防范工作,按省防总要求组织海上过往船只、出港渔船和海上作业人员迅速回港避风,近海养殖人员上岸避险。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危房、建筑、棚架、招牌、广告、霓虹灯、户外天线等高空设施的加固和处于危险地带或危房居民的转移,特别是建筑工地、在建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安装加固和工地人员转移工作,适时开放避护场所。
三、要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醒公众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合理安排出行,尽量避开山区、河流以及受热带系统影响等危险区域开展旅游、探险等活动;要提醒居住在危险区域的群众要熟悉自救互救知识和转移避险路线,要及时预警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