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中山企业复工须提前2天报备(关于疫情期间工程复工)

社会热点2022-07-03 16:16:01未知

疫情期间中山企业复工须提前2天报备(关于疫情期间工程复工)

  疫情期间中山企业复工须提前2天报备

  近日我市发布了关于加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管理的通告

  企业复工需满足四大条件: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

  全市各类企业复工,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地镇区提出备案申请,提交《企业复工备案表》(附件1)及《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经现场复核,予以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

  具体备案流程由各镇区制定,各镇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接受备案咨询(附件3)。

  房屋市政、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向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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