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66号)
2022年7月3日,县疾控中心在排查现居我县的1名密切接触者过程中,掌握到相关行程信息,经风险研判,现提醒广大群众对照以下信息落实好防控措施:
一、请6月28日19:49从江苏无锡乘坐Z216次列车(07车)6月29日14:55达到陇西站下车的同车厢人员;6月29日下午17:00乘坐陇西发往岷县班车(车牌甘J82188)同乘人员;6月30日至7月2日在梅川兴文村包某丧事帮忙人员。请以上车辆司机、同乘人员及与上述1人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向当地人民政府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配合落实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史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岷县防控办电话 0932-7727529
岷县疾控中心电话0932-7722487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