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西咸集团”)成立于2011年9月,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西咸新区管委会出资设立的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亿元人民币,资产规模逾3000亿元人民币。作为西咸新区管委会推动区域开发建设和打造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的主力军,西咸集团立足“打造一流的创新城市综合服务商”愿景和“区域开发商、城市运营商、产业投资商、要素集成商”定位,布局了秦创原科创产业、城市建设、城市运营、乡村振兴、金融投资五大业务板块,在西咸新区聚集资源、融通资金、完善配套、服务民生、保障运营、引导产业和秦创原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满足西咸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2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共涉及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110个岗位共计122名人员。具体岗位职责及岗位任职条件详见《西咸集团2022年社会招聘需求一览表》(见文末附件1)。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的能力水平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专业实务能力、服务意识和抗压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沟通协作能力;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所有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6年7月15日之后出生)。
(3)学历学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4)工作经验: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应聘者具备3年以上(含3年)相关工作经验,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者具备1年以上(含1年)相关工作经验。
(5)大学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以2017年9月教育部公布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为准)或大学本科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以2022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可适当放宽研究生学历限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含38周岁,即1983年7月15日之后出生)。
2.工作经验要求说明
(1)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份的,视为满1年),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2)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3)报考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相应工作经验年限的证明材料,具体为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此外,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应聘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可凭干部管理权限对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直接作为工作经验及年限的佐证依据。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
应聘者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西咸集团2022年社会招聘需求一览表》所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将结合具体岗位特点,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按照应聘的岗位,属于西咸集团本部岗位的,录用人员与西咸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西咸集团子公司岗位的,录用人员与西咸集团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线上简历初选→笔试→资格审查→职业性格测试→面试→综合考察→体检→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西咸集团官网(http://m.xa.bendibao.com/news/www.xixianjituan.com)及前程无忧网站西安页面(http://m.xa.bendibao.com/news/www.51job.com/xian)等发布招聘信息,同时通过西咸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线上简历初选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7月28日17:00(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7月28日17:00)。
2.报名网址:
http://ideal.51job.com/xxjt2022(点击可直接进入)
3.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定制系统报名及简历初选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报名。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无法修改(仅有一次报名机会),请应聘人员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正确上传简历初选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3)所有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
5.通过简历初步筛选的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招聘岗位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对于通过简历初选,报考取消的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要求的岗位(仅有一次机会)。
6.注意事项:
(1)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简历初选不通过;
(2)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对于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进行报名的,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简历初选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笔试时长120分钟;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高于6﹕1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与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参加资格审查所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
(3)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所有学历证、学位证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6)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工作年限及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公章)复印件;以及相应工作经历和岗位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就业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其中,应聘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应提供干部管理权限对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注:提交材料必须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一致。(3)至(6)项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不予退还。
3.对于资格审查人员放弃或审查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职业性格测试
职业性格测试时间、形式以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面试结束后,将对合格分数线60分(含)以上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
(七)综合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妊娠原因无法完成体检的应聘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暂缓其体检时间到具备完成体检所需身体条件时进行,再作出体检结论;相关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如出现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放弃录用、公示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可以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只顺延一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递补,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
(九)公示及录用
综合考察及体检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咸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录用并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参考人员均可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西咸集团纪检监察部(纪委办公室)反映。
受理部门:西咸集团纪检监察部(纪委办公室)
受理电话:029-33186296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起步区一期西咸金融港4-A座2218室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解除劳动关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将结合具体岗位特点,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五)本次涉及西咸集团系统内员工的配偶、子女和亲属参加应聘时,事前须向招聘组织部门说明情况,招录时采取回避制。未说明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六)本次招聘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所有应聘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西咸集团官网等媒介,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由陕西西咸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进行全程监督。欢迎有志于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的有志之士加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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