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广大车辆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现将周至县新增道路交通电子抓拍设备分布点位、抓拍违法行为及启用时间公告如下:
一、电子抓拍设备启用时间
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4日为试运行阶段,2022年7月25日起正式运行。试运行期间抓拍数据不作为处罚依据,正式运行后将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二、启用电子抓拍设备路段
107省道(279KM+900M):
黑河110KV变电站门口西50米处东(东向西卡口)
黑河110KV变电站门口西50米处东(西向东卡口)
三、电子抓拍设备抓拍时间
全天24小时进行自动抓拍
四、电子抓拍设备功能
该设备具有对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自动抓拍功能。
以上电子抓拍设备已全面竣工,并已通过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周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系统采集的违法视频和数据,依法进行处罚。在此,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