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民李女士向晨意帮忙记者求助称:她是一名房东,在今年4月和“00后”女租客小刘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双方约定租期为一年。6月27日,李女士找小刘索要拖欠的一个月房租,才得知小刘已经搬出去10多天了。
李女士赶到房间,打开房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只瘦弱的小猫一直在叫,而房间里到处都是垃圾。
李女士说:“我当场就身体不适了,希望记者能帮我曝光她的所作所为。我连她欠我的租金都不要了。”记者尝试联系小刘,截至发稿,小刘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律师认为,类似情况下,房东可以向房客主张清洁费、违约金等费用。
房间里到处都是垃圾
房东索要房租,被告知“已搬走数日”
4月9日,长沙市民李女士与“00后”女租客小刘签下一份租赁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押金1750元。
6月底,李女士找到小刘索要5月份的房租,小刘则表示,自己家中出了点事,在6月中旬就已经搬离了长沙。小刘还说:“押金不要了,很不好意思。麻烦你找阿姨搞下卫生吧。”
对于小刘的回复,李女士很生气:“昨天我还看到你的朋友圈了,你说你在长沙打麻将。你推迟了一个月没有交房租,相当于押金抵扣了。你都搬走半个月了,现在才来说。我以为你打麻将输了有困难才没急着找你要钱,结果你搬走了连钥匙都不给我?”
6月29日,由于担心双方还会产生新的矛盾,李女士带着开锁师傅与民警一同来到出租房前。开锁师傅刚打开门,李女士就被一声猫叫吓了一跳。她回过神来发现,房间里还有一只小猫。小猫看上去很瘦弱,一眼望去就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除此之外,房间里弥漫着恶心的味道,垃圾散落得到处都是。李女士立刻质问小刘,小刘则表示:“不是我的猫,我从来没抛弃过我的猫。”
房间里到处都是垃圾
李女士对此很不满:“不是你的猫为什么会在房子里?为了处理房子,我连班都没去上。”
房内一片狼藉,空气中弥漫恶臭
6月30日,记者陪同李女士来到出租房内,刚一进门,就由于房间中弥漫的恶臭而干呕。记者发现,房间里基本没有一个地方是干净的,客厅里垃圾扔了一地,猫砂没有清理,沙发上也没有可以坐的地方,因为全是垃圾。客厅一角的桌上还摆着一份不知道什么时候的食物,已经发霉。
满是烟头的烟灰缸
记者来到卧室。床上除了一只袜子和一堆杂物,还有一个满是烟头的烟灰缸。厕所里的垃圾桶堆满了垃圾。走廊成为了臭气的重灾区,不仅摆放着满满一盒已经变质的外卖,餐具也没有清洗。
变质的外卖
李女士忍不住吐槽:“她(小刘)是怎么在这种环境下还住了一个月的?”
记者尝试联系小刘,但对方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李女士表示:“我连她欠我的钱都不要了,希望她这种行为被曝光。”
律师说法: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使其受损,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在本次事件中,出租人(房东)李女士可以向承租人(房客)小刘主张哪些赔偿?小刘的做法又有哪些不妥?晨意帮忙记者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的意见。
刘研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五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刘研说:“在本次解约事件中,承租人小刘首先欠缴租金,其次作为承租人提前单方解约,最后还损坏租赁房屋没有善后交接,均属恶意违约行为。出租人李女士可以依法依约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并向小刘主张违约赔偿。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押金或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出租人李女士还可根据因本次违约实际产生的损失费用,比如房间清理费、开锁费以及其他修复损失,要求违约承租人承担。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起诉时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损失的1.3倍标准予以调低。”
刘研表示,承租人小刘若将宠物猫遗弃在封闭出租房两周,那么她的行为虽然不违法,但需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潇湘晨报记者王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