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六十六)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平凉路298-306号(双号)家属院、城关区九洲片区(含新九洲花园二号区以北,含兰州奔马集团九州一期保障房以南,含兰州广泽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东,含天源9号B区以西,不含九州主食厨房园区)、伏龙坪街道伏龙坪中街自建房片区11-50号、伏龙坪街道杨家沟社区全域、皋兰路街道(金昌南路以东、广场南路以南、皋兰路以西、民主西路以北)区域(不包括詹家拐子87号)、火车站街道万众小区、靖远路街道市二建家属院、酒泉路街道华玺花园、临夏路街道付家巷社区全域、临夏路街道(兰大二院以东、张掖路以北、永昌北路以西、南滨河东路以南)区域(不包括木塔巷9-15号、木塔巷32-34号、永昌路331-337号、紫金大厦)、青白石街道银河国际A区、青白石街道碱水沟村、青白石街道银河国际B区、铁路东村街道怡苑小区、渭源路街道南昌路502号、渭源路街道科苑一区、雁北街道雁京家园、雁南街道大雁滩109-118号、雁南街道南河路2764-2778号(双号)黄楼、雁南街道雁南路科技小区、雁南街道滩尖子片区(雁滩公园以北、南滨河东路以东、天水北路以西、团结路以南)(不包括格林庭院、欣月湖小区、花园小区、滩尖子413号)、雁南街道滩尖子自建房片区(金鹏大厦以北、宋家滩社区以南、天水北路以东、雁滩商贸城以西)等22个区域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