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12时至24时定安静态管理要求

社会热点2022-08-10 21:21:56未知

8月10日12时至24时定安静态管理要求

  定安静态管理

  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0日12时至24时,全县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全体居民要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所有镇、村(社区、居)、小区实施封闭管理,原则只保留1个出入口。静态管理区域内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应急抢险、城市保供、垃圾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外,全体居民非必要一律不外出、不开车、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不进入其他村(社区)和小区。有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的,经村(社区、居)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重点单位严格管理。

  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报到,全面参与社区、村居防疫工作和服务。重点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保持正常生产,实施封闭管理。除重点企业及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外,所有企业一律居家办公。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医院、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继续营业,其他公共场所、门店暂停开放营业。

  三、实施交通管控。

  从8月10日6时起,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保障城镇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凭证通行。

  四、严格落实个人责任。

  全体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居家,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凡发现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群体聚集性活动以及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保障群众居家生活供应。

  市场监管、发改(商务)等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定安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898-63836587。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2022年8月10日

  来源:定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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