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到异地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用工单位在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
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出离职后,即与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工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劳动者自行办理社保转移
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转移社保,需要准备好身份证、离职证明、社保卡和《参保缴费凭证》,而《参保缴费凭证》则需要到原本参保的社保局或者部分街道社保办事处进行打印。
劳动者拿着以上资料到目前缴费的社保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在新参保的社保局收到社保关系转移申请和参保资金到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