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的范围
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
可以申请援助的范围:
0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0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0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0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0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0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常见的援助形式:
01、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0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03、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04、公正证明。
05、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0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三、需提交的材料:
01、居民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原件。
0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0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0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0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