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使用细则
(1)消费者进入页面抢券,先到先得,抢完为止。电子消费券每7天投放一期,共7期次;商超券每个用户每种面值券每周限领1次,活动期间限领7次;餐饮券,每个用户每种面值券每周限领1次,活动期间限领7次;家电券,每个用户每种面值券每周限领1次,活动期间限领3次。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7天有效(含领取当天、第七天晚24点自动失效),过期未使用消费券将自动回归活动券池。
(2)消费券在核销支付时,开通工行钱包的预留银行手机号与“工银e生活”APP注册手机号保持一致。同一登陆账号、同一手机号、同一手机终端设备或其它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3)电子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不可作为充值卡充值使用,严禁套现。
(4)每单消费仅限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
(5)结账时消费者出示电子消费券,商家扫描核销。
(6)消费者在使用电子消费券消费时,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7)电子消费券退款规则: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至用户,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若消费券已过期,消费券退还至主办方券池。
(8)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如果出现通过恶意使用多个用户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同一IP、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卡(包括主卡附属的虚拟卡)、同一身份证号)、篡改定位参与本活动的违规行为,平台有权取消用户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并收回活动中已优惠的金额(包含已消费的部分),同时视情节严重性向违规用户索赔,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