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条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进一步放宽预约接种第3剂新冠病毒疫苗的条件,其中所有18岁或以上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第2剂满6个月且没有禁忌症人士,都可以预约接种第3剂新冠病毒疫苗。
而接种新冠病毒mRNA第2剂满6个月者,则须符合一定条件才可预约接种第3剂,包括:
1)60岁或以上;
2)18至59岁免疫功能相对较低;
3)18至59岁暴露风险较大或感染后影响较大者。
第3剂优先选用和前2剂相同技术路线的疫苗,但亦可按个人意愿选用另一技术路线的疫苗。
免疫功能相对较低人士指的是患有癌症、脑血管疾病(如中风)、肥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1型和2型)、心脏疾病(如心力衰竭、冠状动脉疾病或心肌病)、慢性肾病患者及当前或以前的吸烟者。
暴露风险较大或感染后影响较严重者,则包括:
1、在医疗、社会服务设施、教育机构、惩教机构、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2、经常接触病人、老人、弱能人士的其他人士;
3、经常接触外地人士或大量公众的人士;
4、在集体居住场所居住的人士;
5、口岸工作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人员和冷链工作人员;
6、社会基本服务工作人员(水、电、电讯、交通运输、鲜活食品批发市场等行业的工作人员);
7、拟前往高发区的人士;
8、其他暴露风险较高或感染后影响较大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