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宽部分人才的引进条件
(一)放宽学历条件
将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二)放宽年龄条件
学历人才、职称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三)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1.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
2.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
3.取消我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二、放宽“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引进条件
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扩展材料
哪些企业的优秀员工可申办人才引进及入户?
答:办法新增了“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主要是指在我市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确属本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首批重点企业目录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今后根据各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需求动态编制重点企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