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疫情复工最新通知政策(持续更新)
头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员工隔离补贴
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
社保延迟缴费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
支持本地创业就业补贴
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
企业用电补助
降低规上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供电、发电企业除外)2020年2-4月工业用电电费每月给予20%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汕头供电局)
外贸企业补助
对本市企业通过一般贸易进口或跨境电商进口,符合《2020年汕头市鼓励进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商品目录》的商品予以贴息支持。
无接触配送企业给予补贴
对“无接触配送”服务和应急保供企业给予经营补贴。
汕头适岗培训补贴
免费开展职工线上适岗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
企业招人补贴
本市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潮南区临时生活补助
为支持潮南区工业企业尽快复产复工,潮南区财政统一划拨近2000万财政资金,向复产复工的工业企业职工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每人500元。
价格临时补贴
为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2月中旬,市发改局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全市低收入群众发放2020年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统一按每人61元发放,预计发放金额780多万元,受惠群众约1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