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茂名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良好的交通秩序不仅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体现一个城市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力开展,交警部门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强化交规意识,开文明车。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驾驶机动车(含上绿牌的超标电动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人行道上主动礼让行人,不乱停乱放,驾驶和乘坐摩托车戴安全头盔。
二、强化安全意识,走文明路。非机动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要上牌照、戴安全头盔、不走机动车道、不逆行,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行人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道路护栏、不能与机动车争道。
三、强化人文意识,做文明人。人人都是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建设者,要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宣传和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勇于劝阻和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经常引导和提醒身边人员注意交通安全,文明、安全出行。
文明城市你我共建,文明交通你我共享。让我们携起手来,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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