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防控部门要“守土有责”。要毫不松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车站和公共交通工具、宾馆和旅店、酒楼和饭店、冷链食品交易和加工场所(企业)、旅游景点、影剧院、KTV和酒吧、工地等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行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举办聚会等活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要求,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单位责任”,严格落实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领导干部带头就地居家过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带头就地居家过节并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就地过节,倡导非必要不离(来、返)化,非必要不出境。
四、最大限度减少外出旅行。市民群众非必要不出行,尽量留在本地,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出境。如确需出行,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措施,提前申报健康码,主动做好行程记录,并备好口罩、消毒液等物品。乘坐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做好手消毒,尽量减少在交通工具上的用餐次数,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期间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终止旅行,并立即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
五、加强来(返)化人员管理。倡导在外人员非必要不来(返)化,确需来(返)化人员,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的,须提前向目的地所在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报备登记,详细说明准备来(返)化行程,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途中须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已完成14天集中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来(返)化后,需继续7天居家健康观察并在观察期满做一次核酸检测;
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返)化后,需集中医学观察14天;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来(返)化后,需做好居家健康观察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做到不外出、不接待访客、不聚会聚餐,每日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并向社区报告体温和个人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市疾控中心报告(7222836)。不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化人员密切接触,发现上述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告。
六、避免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去往医院、车站、机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或与他人有1米以内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的良好卫生习惯;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境外货物时,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有需要应严格控制聚会聚餐规模,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七、做好个人健康监护。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进入重点场所主动配合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查验和体温筛查等。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监察专员王斌在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各地要实行乡采样、县检测,检测机构要在收到样本后的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如果说一定要返乡,返乡人员需持有7日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够返乡,同时这些返乡人员回去以后,当地基层政府要进行网格化管理。同时做好隔离场所和检测能力的准备,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