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疫情防空指挥部11月3日发布提醒

社会热点2022-09-11 19:10:29未知

清城区疫情防空指挥部11月3日发布提醒

  近期,国内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疫情已涉及到16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扎牢疫情防控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远行。全体市民非必要不前往本土疫情发生省份参加公务商务活动和旅游。确需前往的,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避免前往本土疫情发生地市。外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

  二、主动报备,积极配合防控措施。一是请10月13日(含)以来黑龙江省黑河市来(返)清城区人员、10月16日(含)以来江西省上饶市及九江市来(返)清城区人员、甘肃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特别是甘肃省天水市)来(返)清城区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来(返)清城区人员、与公布的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所有粤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用人单位或住宿酒店(宾馆)报备,配合属地做好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二是从外省旅游、出差来(返)清城区人员,建议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其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所在居委(村委)、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非必要不聚集。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实行错峰、测温、核查粤康码、佩戴口罩。卡拉OK、电影院、室内体育场馆、酒店、酒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严格控制人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核查粤康码、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防止人员过度聚集。

  四、严格落实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控制会议、论坛、会展等活动,不邀请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省旅居史的人员来清城区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会议等聚集性活动的举办方会前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合理控制人数,落实防控举措。

  五、科学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群众持续增强防护意识,做到多锻炼、常通风、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要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医生发病前14天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加强疫苗接种。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接种工作已开始,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现阶段对重点人群第三针加强针应接尽接,凡完成两针灭活疫苗且接种第二针满6个月的重点人群,可就近前往接种点接种第三针加强针疫苗;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群众请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所有在清城区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等违反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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